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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深圳五大港口停泊采用低硫燃油

      2015-4-15

          4月9日,《深圳港綠色公約》啟動儀式在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會議廳舉行,首批加入《深圳港綠色公約》的企業(yè)有,鹽田國際、赤灣集裝箱、蛇口集裝箱、大鏟灣、媽灣電廠等5家港口企業(yè),中海集運、中遠集運、陽明海運、馬士基、赫伯羅特船務、東方海外、達飛輪船等7家國際航運企業(yè),共有66艘集裝箱船舶參與了第一批低硫油轉換的登記備案。
       

        《深圳港綠色公約》是由深圳市政府引導,深圳市船代學會、深圳港口協(xié)會牽頭,深圳市港口企業(yè)及掛靠深圳港的航運企業(yè)自愿加入的一項自律性環(huán)保公約。 深圳港“綠色港口”的建設工作以節(jié)能減排為核心,重點開展岸電建設、低硫燃料、港內拖車“油改氣”、龍門吊“油改電”、場內照明由高壓鈉燈改LED燈等項目。
       

        《深圳港綠色公約》的簽訂旨在創(chuàng)建綠色港口,保護環(huán)境,通過港口機械 “油改電”、“油改氣(LNG)”、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或低硫油等環(huán)保方式,減輕港口機械、靠泊深圳港的船舶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對深圳市及周邊地區(qū)的空氣質量的影響。據(jù)悉,2015年3月24日,中海集旗下的“新青島”號在深圳港停泊時轉用了低硫燃油,4月5日,陽明海運旗下的“展明輪”,4月9日,中遠集運旗下的“中遠休斯敦號”也在深圳港停泊期間轉用了低硫燃油。
       

        據(jù)介紹,為了推動綠色港口的建設進程,深圳市政府制定了相關政策。于2014年9月24日公布了《深圳市港口、船舶岸電設施和船用低硫油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,成為中國內地率先出臺“綠色航運”補貼政策的城市。 2015年2月17日,深圳市公布實施了《深圳市港口、船舶岸電設施和船用低硫油補貼實施細則》,標志著深圳市綠色港口建設工作的進一步推進。深圳市每年投入補貼2億元以實現(xiàn)綠色港口的建設,對于岸電建設到目前為止,深圳市蛇口港區(qū)岸電設施已經試驗成功,可提供3個岸電泊位,為高低不同電壓的船舶提供岸電;2015年媽灣電廠、鹽田國際碼頭各上兩套岸電,深圳市提供岸電泊位將達到10個。關于低硫油在政府政策方面,對于船舶靠泊期間使用含硫量大于0.1%、但不超過0.5%的低硫燃料,補貼差價的75%;使用含硫量不超過0.1%的低硫燃料,全額補貼差價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來源:羊城晚報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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